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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次“以旧换新”房源的通知
文章来源:南京房产微政务 发布时间:2024-06-07 11:38 阅读次数: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江北新区管委会、各区人民政府,各相关单位:
为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,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,经研究,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 “以旧换新”房源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2024年6月10日-12月31日,市属、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“以旧换新”活动。鼓励其他房企积极参加“以旧换新”活动,以更好满足群众改善性房源需求。
二、组织方式
按照“政府支持、市场运作、部门监督”的原则,参加活动的房企单独或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和对外公告,报市住房消费“以旧换新”工作组统筹后发布实施。南京安居建设集团仍按对外公告的试点方案执行。
三、存量住房房源条件
(一)存量住房证载权利性质应为出让,不含自建住房、商业、办公、公寓等;
(二)存量住房应成套、产权清晰,状态为可交易,不存在抵押、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。
四、新建商品房项目
本批次住房消费“以旧换新”活动由南京奥体建设等12家房企参与,再推出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2780套房源。相关项目房源通过“南京房产微政务”微信公众号“房帮宁”平台统一展示,换购群众可登录查询,并办理报名手续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参加活动的房企在项目现场设立企业咨询台,为换购群众提供咨询服务。
(二)存量住房收购主体、范围和新建商品房项目房源条件详见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。
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6月6日